二、全息因果律的生成变化

对于全息因果律,许多人并不能正确地认识它,甚至否认它的存在,认为人生性命的一切全都是一种偶然,不存在前因后果;认为生命一旦解体,就会象躯体的腐败消失一样,神识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研究生命科学者需知,必然与偶然是一对阴阳,必然才是绝对的,偶然是相对的,不承认全息因果律,也就是否定对立统一的自然辩证法。物质不灭规律,不因对象而区别,不因阴阳、显隐的不同而消失。只存在着质量高低的转换变化,而且这种转换变化是全息性的,只有从微观、慧观和宏观上,才能发现其中的规律和特性。

有许多人看到现实世界中,好人受恶报,恶人得福报,便否定全息因果律的存在,不承认“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这一自然规律。这些认识都是内观和外观的局限性所形成的认识误区。佛道前辈并不是为说教而立言,而是以大智慧宏观万物而立论。前辈们的立论,无论在深度或者广度上,都是我们目前所望尘莫及的。

例如好人受恶报这一现象,一般人只能看表象,不能追溯到深层和既往,不能认识在历史的长河中,他的全息本因密码中所存储的恶因,由于内因和外因的适宜性,正在释放产生着果报作用。今世之好人,并非他在时空历史上就是好人,或者从未作恶,也许他历史上曾造下许多恶因,只是因为他的元性在脱离了某一载体之后,在某种特定时空环境下,在某个时空环境中,由于所作的恶因而招致性体的倍受磨难,留下了惨痛的“刻骨铭心”般的“烙印”,认识了恶因的危害,并全息性地记载了这一认识,元性在时空转换中也未曾消磨。当进入新的生命载体后,这种“烙印”的阵痛,仍然不断地缓慢释放着。因而这类人在人生道路上,这种潜记忆时时在产生作用力,影响着主观意识,所以他才能以善为本,大恶不敢为。然而,他虽然慎而为善,诸恶不作,可是由于既往的恶业含量大、数目多,短期内的小善难以全部中和所携带的恶因,就产生不会因其为善而全部抵消或消除既往的恶业特点,从前恶业中未能“中和”化解的果报效应,还是仍然会发生,从而出现“好人受恶报”的奇怪现象。

恶报和善报因子,常以某种规律安排在其数十年人生之旅的路途中,既有集中性的排列,也有分散性的排列。某些人能认识到“修而能改”时,则可以用新积的德善之“现因”将其化解,少数能把握机缘,积大善大德的人,常能迅速将恶因全部中和化解,而出现再不受恶报的现象。

同样的道理,坏人得福报的原因,可以肯定地说,他在时空历史上曾经是“好人”,曾经用自己的行为播下许多善因。然而当其性体离开那一载体,全息地携带着这些大量的善性因子进入时空中后,在时空的特定环境中,由于有这些大量的善性因子作基础,使他在某种特定的时空环境中,没有遭遇到令人刻骨铭心的记忆,相反却比较平淡地渡过了这一时空,因而元性的全息库中,对因果律的严肃性,反而记忆比较淡薄。所以在进入新的载体后,潜意识对主观意识的作用力相比较而言,在这方面反而淡薄,因而在人生路上缺乏潜导向力的制约。加上受后天环境的熏染,主观意识又未经过很好的德化教育,这类人就很容易“近墨者黑”,随波逐流;再加上后天六欲的作用,从而表现出为恶多端。可是,另一方面因为他善因丰厚,福报未了,所以就出现了“恶人反享福”的奇怪现象,使世人难以接受全息因果律。但是自然规律是不会改变的,所种的恶因,都仍然全息性地储存在档,渗入其全息系统中携带着,只是有待于其福报耗尽之时,或者又一次的流浪生死自然循环而已。

全息因果律在自然世界中的表现,前人曾经总结为三种以时间长短为特点的释放形式。第一种类型称之为“现报”,现报是指在现实世界中,现在在社会的行为言论中为善者,这些所作的大大小小各种善因,在较短的时间内或者近期内,就转换成福果,从而获得福报。现在为恶者,在短期内或者近期内,较迅速地转换成恶果,从而就受到恶报。

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其中的机制看,主要取决于他历史上善因或恶因储备量的多少,由这种全息储备量决定是否会出现“现报”。历史上无明显的恶因,而只有较多的善因,这一类人在俗世如果能积善而不为恶,他们常常能获得现报型的福报。一部分历史上有少许恶因,但又能从善如流、广种福田者,当他们今天所种的诸多善因很快将历史上的恶因抵消中和以后,也能获得这种比较及时表现出来的现报型福报。

相反,历史上并无多少善因储备者,如果他们不畏因果,为恶不止,一旦少量善因的储备消耗完,而又再无新的善因补充,来抵消中和现在所造下的恶性因子时,这类人容易受到现报型中的恶报。如果历史上的善因早已耗完,只携带着大量恶因来到人世间,这一类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旦为恶,种下恶因,那么现报型中的恶报,就常常表现出迅速而且沉重的特点。

第二种类型称为“生报”。这一类的果报是指今生为善为恶所种下之因,全息性地转化为“本因”,存储于元性之中,保留到下一次的元性与形体结合时,再全息地释放而产生果报作用。

这种生报类型现象产生的原因,常常是由善恶因业在时空历史上的储备量大小和现世所积累的多寡所决定的。历史上携带储备有较多的善因,而在今生为恶,种下恶性因子者。当他们所储备的善因不断释放出来,中和化解新种下的恶因,而且又足够维持到他寿终正寝时,那么其中尚未被他们化解中和完的那一部分恶因,必将会被元性全息性地携带着进入新的时空中,带往下一次进入形体的生命历程中,进行下一轮的消受,或者再累积。

同样,历史上虽然有部分恶因,但是由于他们广种善因,诸恶不作,众善奉行,这样的人在他们性命分离的故去前,已经将恶因全部抵消化解中和完,而且还有富余的部分善因储备。那么这些富余的善因,将同样会被元性全息地记录和携带着,带往紧邻的下一次生命过程之中,去享用性释放,或者由于惜福而被再积累。

第三种类型称之为“后报”。后报这一类型,是指今生造作善因或者种恶因者,在下一次的性与命相结合的生命体历程中,并不表现出果报的释放性,而是仍然处于一种储存性的携带状态,被元性带往第三、第四或者更遥远将来的性与命相结合的过程中,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下,才呈现出全息因果律的释放性来。

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善因与恶因储备的多少,以及现世善恶因积累的多寡,是其因素之一,这种现象与善恶因子的储备量有关。其二,这一类型的出现,常由善因或者恶因本身的全息特殊性所决定,部分善因和恶因常常具有对应释放性,当未遇到对应的内因和外因环境时,它们在本因中就处于休眠的静止状态,并不释放而产生作用。只有当内因和外因环境都与它们本身的特性相耦合时,它们才被激活而释放出来,产生作用机制。

但是,在自然因果律中,人们所造的因,不论是善是恶,也不论时间的短长,物质是不灭的,场性物质同样是不灭的。矛盾的形成,迟早总归要么是以对应性的因去中和消弥转化它,要么就是在机缘逢至时释放,而身受这递传较久的果报。所以世间有“善恶迟早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的说法。

社会上有许多人实用主义地、单纯地研究“相学”和“命学”,不从本因、内因、外因这三因中系统性地进行研究,常常难以进入这些领域的高层次。其实人们常言的命运和相貌,其形成和产生的根源,就是业因果报的全息表现。佛道的生命学说中,把现有的这个性与命相结合的肉身称之为“报身”,直接肯定形体就是由因的积累而用来作为释放果报的一种载体,是被自然因果律用来承受善因或恶业之报的一个生命载体。

作为报身的这个生命体,他本身寿命的长短、相貌的好坏、命运的穷通,所有这些个体内的外在表现,称之为“正报”。这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因果律释放的主载体,是果报的“正主”。

而这一“主载体”出生所在的家庭好坏,以及他自己所组建的家庭的好坏,他的亲属子女们品质的优劣,他的生活环境与工作环境的好坏等周围景况等,都统统将它们称之为“依报”。依报由正报这一主载体本身元性中所含的本因所决定,正报与依报之间的关系是成正比的。正报如果本因中所携带的储存的福果丰隆,那么依报这一外环境自然优良;正报如果本因中所携带储存的福果少而恶因多,那么依报这一周边环境就自然恶劣困窘。这一切都是自己在历史时空中的过去所造作的因,在现在所结的必然的一种果,这种果完全是自种自尝,它决不是凭空而降,完全是一种在自然因果律宏观控制下的“自作自受”,所以每个人在承受恶报之时,怨不得天地,更怨不得爹娘。

参考文献:
《道德复兴论修身》